yuanjing 发表于 2009-10-16 23:55 只看TA 52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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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年严打,确有其事,也存在一些过重的量刑。不过没有楼主所列举那么不负责任。 以上事实90%严重扭曲了事实,或夸大其词,或无中生有。主人公多为“某青年”,“某男,某女”,根本没有立足点。事实绝不是寥寥几句话说得那样简单。 另外,在中国,无论是三十年前,还是现在,“严打”都是必要的。法律上的过分“民主”,只保障了犯罪嫌疑人的权益,确没有考虑到受害者的痛苦。客观上纵容了“强者”欺压“弱者”的势头。比如说:婚外性行为,很多人都支持把它划为“道德”范畴,而非法律问题。 其实仔细分析一下,支持这种观点的人可能多为衣食无忧,饱暖思淫欲的那种。总是站在自己的立场上去考虑,我有钱有势,有手段,看到谁的老婆漂亮勾引一下,弄些个马子满足自己,又没偷没抢,没危害国家,有什么大不了的?还搞什么拘留,判刑? 但是,事情反过来可能就没那么简单了。对于一些有钱有势有背景的人来说,他可以在外三妻六妾,可以霸占任何一位良家妇女。但是如果有人勾引了他的老婆,尤其是一介草民,那么他的第一个想法恐怕就是“做掉”此人。中国自古有“奸情出人命”一说,有人搞婚外情,就有人戴绿帽。命案往往由此而生。难道非要弄出人命之后,才要归到“法律”范畴吗?倘若真如很多人所希望的,把“性”问题道德化,那么西门庆早该平反了——多大点事啊,还要搭上那么多条人命? 如果知道自己的妻子成为别人的马子之一时大家都能够心安理得的接受,那时再去谈“性问题”脱离法律,应该是最恰当的时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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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9-10-17 10:02 只看TA 54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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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厂里的几个年轻人,下了夜班以后路过一个西爪滩,一起吃了一个西爪没有给钱,结果均被叛刑,从2年到5年不等。还有的是夜里把老师家里的玻璃给砸了,获刑一年劳改。这都是真事。不过我个人觉得虽然有很多事现在看来可笑,可是那几年的社会制安确实好了很多,现在虽然人们的法律意识增强了,所谓的人权也看重了,但是道德伦丧的速度也加快了。如果还像83年的时候那么严历,有谁敢去拐卖儿童、卖淫和抢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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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ngswuchen 发表于 2009-10-17 11:19 只看TA 55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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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世用重典,当时连全国人大副委员长都在家被人杀了,能不严打吗,乱世就是应该杀一批人世道才能太平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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