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当 发表于 2008-1-14 21:05 只看TA 1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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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处理] 文区的连载区斑竹 应他之邀请,特投诉他,滥用职权事情是这样的,今天去该版区阅读文章,无意见进入了他们的"办公室"然后留下了一句话,晚上上来一看,被冠上了恶意灌水的罪名.然后删除了该回复,而后,我PM他.和文区的超团长(还没有给回复)刚才改斑竹给我回复了.说是他是按照连载区的版规办事,我不知道,他所谓的版归在哪里?你们的办公室不让会员进去,或者看到.为什么不设置权限高点.你们自己的失误为什么要会员来承担后果.您叫我投诉的,5个JB不算什么,我既然能自己掏JB悬赏文章来贡献给文区.我怎么会在乎那区区的5个JB.而是您太伤我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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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8-1-14 21:36 只看TA 2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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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等待一下 文区一定会秉正处理! 对于楼主的帖子来说 发在管理帖里确实是文不对题...称为灌水也不为错! [ 本帖最后由 不要诱惑我 于 2008-1-14 21:58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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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8-1-14 21:52 只看TA 3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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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感谢兄弟对文区的支持,我们都很感谢 但是兄弟你的这6个点放到一般的回帖里,你应该明白已经可以扣分了,因为确实符号不规范属于符号灌水 所以也不能说idtpndc扣错了呵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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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8-1-14 22:02 只看TA 5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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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原帖由 火狱碎魂鬼 于 2008-1-14 21:52 发表 我觉得是应该拉近会员与管理层的距离. 而不应该出现所谓---你告我去呀---如果是开玩笑,可以理解,如果成为行使权利的理由,那么我认为,个人认为即使抛开该会员在那里回帖是否有过错,都是不应该的. 管理,要会管,要理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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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8-1-14 22:15 只看TA 7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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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辩论啊,是说下我的想法,这6个点不是省略号! 当时这个事还讨论来,不是因为是在哪里发贴,不是正规的省略号那就和4个点和7个点是一样的 ...... 和....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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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鹰 发表于 2008-1-14 22:49 只看TA 8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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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7楼 的帖子 这样的符号视同省略号,这样的回复加上这样的符号绝对不是灌水。扣分是因为在版主交流贴里回帖,版主可以删贴,但不应该扣分。查水员的阅读权限只有55,但是在有管理权限的版面查水员没有阅读权限的设置,既然不想普通会员进来,还是把权限设得高一些,比如100,那就不会有这种事情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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