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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83年严打纪实片段 [打印本页]

作者: dabo234    时间: 2009-10-9 17:56     标题: 83年严打纪实片段

83年严打纪实片段
在1983 年“严打”中,一个王姓女子因与10多名男子发生性关系而以流氓罪被判处死
  刑。
  
   面对死刑判决,这王姓女子说了这么一段话:性自由是我选择的一种生活方式,我的
  这种行为现在也许是超前的,但20年以后人们就不会这样看了。
  
   不幸而被言中,在20年后的今天,尽管性自由仍未成为主流的社会道德,但人们对于
  性行为已经宽容多了。在刑法中流氓罪已经取消,与多人发生性关系,只要不妨害公共秩
  序,连犯罪也构不上了,更不用说判处死刑。
  
   我们可以将王姓女子的命运与时下网上流行的木子美比较一下。木子美不仅放纵性行
  为,而且在网上公开记载**体验的日记名曰《遗情书》。据《遗情书》记载,木子美性放
  纵的方式多种多样:不仅频频更换性伴侣,还曾经当着朋友的面与朋友的朋友性交。此外
  ,日记内容显示,木子美并不拒绝参加多男多女集体性派对。著名社会学专家李银河在听
  说木子美其人其事后,认为这标志着“在中国这样一个传统道德根深蒂固的社会中,人们
  的行为模式发生了剧烈的变迁”。木子美性滥交而走红一时,名利双收。但王姓女子却为
  此丧失了生命,这真是一种悲哀!
  
   在83年的严打活动中,一位男青年为其女友拍了一些穿着较为暴露的照片,仅仅因为
  这个,男青年被判处死刑,女青年被判了有期徒刑!
  
  
  
   附:83年严打案例例举――
  
   四川泸州纳溪有一姓王的小伙,在一路上和同伴打赌敢亲女孩嘴吗?结果真的去亲了
  过路的一女孩。被抓后,还真的被判死刑,枪毙了。轰动了当地。过了好多年,据说公安
  给家属赔偿了200来钱了事。
  
   1983,郑州市上街区;男女谈恋爱,由于双方家庭条件悬殊过大,女方家长一直不同
  意婚事,无奈女方毅然决然和恋人半公开同居以此来要挟父母就犯,女方家长闻之大怒,
  叫来众多亲朋好友强行把女抢回并对男青年大打出手。谁知男青年对此女是一往情深,尽
  管受到如此待遇也对女方痴心一片,仍隔三差五‘骚扰’女方。女方家长终于下了毒心,
  把女儿关在家中洗脑一月有余,硬是诱逼着女儿告男方强奸,并拿出了之前准备好的‘证
  据’......凭着女方家的社会关系,不出一月,男青年命丧刑场。
  
   83年严打,在成都,法院布告上有一个被枪毙的犯人,19岁,罪名是严打期间"强奸未遂"
  .
  
   某村有个青年,在大街上作势拦了一下一个姑娘(开玩笑的那种),被枪毙了。
  
  
   某青年因为喝多了在马路边尿了一泡就被定罪为“现行流氓罪”送新疆了.
  
  
   83年,还是安徽省蚌埠市,有一个小青年(名叫李和)与一个妓女发生关系不给钱,
  被告强奸。已判刑5年,严打开始,改判15年,布告贴得满街都是。这小子不服啊,上诉。
  第二批严打时,数字不够,改判死刑。
  
   某工厂有五百多人,那一年下达的严打指标是30人,超过了百分之五,据说是给人数
  少的小厂子分摊了百分之一的指标。为了完成任务,把在厕所写脏话的都抓了起来。还有
  一个工人更倒霉,他本来在厂子里没什么事,便把他在学生时代的老底翻了出来,他在学
  校偷了同学十几元钱,其实已经被学校处理过了,这次为了凑数,送进了拘留所,最后被
  判了二年徒刑
  
   某北京小伙,在大街上看到一个洋妞跟别人扭打时被扯开上衣,一时冲动,上去摸了
  一把。枪毙。
  
   听说那时晚上12点(新疆,12点相当与北京10点)还在街上的话,基本都会给带回派出
  所。若一男一女,俩人分开,只要说错对方的名字,铁定是流氓罪。而且十来岁的孩子抢
  个电影票基本也是10年20年的判……15年以上的都拉到沙漠的监狱里去了,根本没地方跑
  。
  
   我有一个同学的哥哥,当时17岁,因与人发生口角,用铁锹拍了对方后背一下(仅轻伤
  ),判8年。出来后真成了混世魔王。
  
   第一次“严打”高潮期间,一没有着警服的J.c见到一个人自行车棚转悠,喊其“站
  住”并对其搜身,发现该人带有螺丝刀一把,所以认定其为偷自行车贼,准备将其带回派
  出所,该人不从,在反抗J.c揪住其衣服时,螺丝刀划破J.c胳膊,结果归案后被判处死
  刑。对其定罪的罪名前面好像加上“反革命”三个字。
  
   严厉打击偷、抢机动车运动中,一入室盗窃的小偷两次以顺手牵羊的方式偷走失主的
  摩托车车证、摩托车钥匙然后按图索骥将摩托车开走(一部本田125CC男庄、一部本田125
  CC踏板式)案发后,两部摩托车均没有销赃被追回发还失主。公安机关委托评估部门将赃
  物价值提高至30000元以上,结果以该小偷盗窃罪数额特别巨大判处死刑。
  
   我看过的一个当年的材料里,最狠的一个,是一女青年和在逃犯罪分子有性行为,结
  果判刑了,原因是“客观上起到了助长犯罪分子嚣张气焰的作用”。
  
   那一年,我一个邻居的女儿17岁,初中毕业辍学在家,由于母亲去世,父亲上班,家
  中无人照顾,经常和两个小男生往来,也许多是发生了性关系,由于他们家与居委会很近
  ,肯定瞒不过局委会老妇女的眼睛。83年那场“严打”一来,立刻被逮捕,(街道居委会
  和派出所的“片员”之前从未对其批评教育过),被冠以“流氓团伙”的罪名,判刑15年
  。公安破了大案,立了大功。报道中的“破获犯罪团伙多少个”这就是其中之一。游街的
  时候,女孩子茫然的看着远方,她肯定不知道: “公安”能超额完成“严打”指标,有
  她一分功劳。
  
   这是个发生在苏州的真实事件;我们厂二车间周书记是部队的指导员,举家转业回来
  ,首次严打,唯一的儿子就此十七岁消失了。当时公判,工厂停工收听广播,当听到判处
  周大维死刑立即执行,我们分厂的知情的职工都惊呆了,车间书记、主任:“这是个很本
  分的孩子,怎么就这样完了” 在严打前几个月的一天晚上,大维的几个同学约他出去玩,
  本不想去,又经不住同学劝,就骑着父亲刚给他参加买的新自行车去了,到了彩香一农户
  家,才知同学是为了讨赌输了的一百元钱,十几岁的孩子怎么赌得过有妻儿的农民,农民
  看到来的人多,就答应归还,参赌的孩子(是首犯) 却拿了一百二十多元,和另外几个都骑
  车跑了(自行车未锁)。周大维拿起钥匙开锁却被此农民后腰抱住,周大维打开钥匙圈上的
  折叠的削水果刀刺穿了农民一个掌心。被农民抓住灌粪喝尿,被毒打后送派出所转公安局
  ,假如是工伤的手掌被刺穿,呗最低的伤残等级都达不到。劳动教养几个月好就可以了。
  然而案件不大,年龄不够,几个月都判不下来。到了严打时就可以判决了。几个同学与他
  (主犯)被判死刑。赌徒却没有受到判决。广播里声撕力竭地读着“不杀不足于平民愤”“
  判处周大维死刑立即执行”。
  
   西安有一个叫马燕秦的中年妇女,性颇风流,喜跳舞。“严打”以前,公安派出所曾
  经找过马燕秦,询问她的跳舞情况。马燕秦一口气讲述了数百个一起跳过舞的男女,有些
  男人还和她有过更亲密的关系。派出所的本意是吓一吓她,使她不要太招谣。他们没有想
  到马燕秦根本不顾脸面,既无法用损害名誉使她有所顾忌,又没有法律能够制约她,只好
  赔着笑脸将她送走。八三年“严打”开始,J.c们获得了尚方宝剑,不仅将马燕秦收监,
  而且陆续抓审了三百多人,成为轰动三秦的特大案件,《山西日报》以整版整版的显要位
  置多次报导案情。这件案子由于太大,审理一时难以完结,躲过了“严打”最高峰,直到
  八四年才结案。有些知道内情的人说,如果高峰时判决,至少枪毙十几个人。就是躲过了
  高峰,还是枪毙了以马燕秦为首的三个人,另有三名死缓和两名无期徒刑 ,有期徒刑则多
  得不值一提了。三个死缓和两个无期徒刑全曾经和我同关过一间号子,我看过他们的判决
  书,也和他们一起讨论过这个案子,下面可以略介绍几句。李兆胜,和马燕秦举办过两次
  家庭舞会,并有过一次性行为,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袁定之,是马燕秦女儿的朋友,
  由于坚决不承认和马燕秦有性行为,属态度恶劣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杨和风,举办
  过一次家庭舞会,邀请马燕秦等人跳舞,尤为严重的是还有在西安上学的洋学生参加,
  本人也不承认和马燕秦有过性关系,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马修士,多次参加马燕秦
  举办的舞会,判无期徒刑。 惠黎明,是自己筹组的乐队指挥,为马燕秦的舞会伴奏,判无期徒刑
  
   河南西部某县;一农户新添小孩,由于地里农活多,年轻夫妇便委托公婆白日在家照
  管。公婆因索事一时疏忽,把小孩单独放家外出办事。谁知等回来时,孩子已被家里喂的
  猪活活咬死只掉残缺的肢体。全家人悲痛欲绝......可是,事情并没有完,正好赶上83年
  的严打。由于该大队没有完成抓捕指标,公婆二人双双被判过失杀人罪,一个死刑缓期,
  一个无期。
  
   邻居家一个工人,因为偷看了两次女厕所被抓,掉了脑袋。
  
   我这边有一老太婆,当年拦了一下汽车,被抓去给了个十天的拘留,本来十天就算了
  ,后来一关给忘了,一共关了十年,回来后给了国家赔偿300元,现在变成上访专业户了。
  
  
   家住丰台的慕永顺告诉我,83年,他把单位的一部旧电话机拿回家去用了,被行政拘
  留十五天,作了处罚。“严打”一来,一事两罚,被逮捕并判刑4年。他说,这种滥抓胡判
  毁了他一生。
  
   郝卫军告诉我,他见过一个人,83年因偷了一盒价值10多元的电焊条,被判了9年。他
  还知道一件事:两人在公园里谈恋爱,被联防队 “抓获”,女的由于不好意思,谎说“被
  强迫”,结果男的屈打成招,承认“调戏”被判刑8年。
  
   门头沟人胡学忠告诉我,他认识一个人,被怀疑偷了女朋友家的东西,在刑讯逼供下
  “招认”后,被判了15年。数年后案情大白,他被释放回家,但身子骨已经垮了。胡学忠
  还说,有一人抢了半平板车黄瓜,结果被毙了!
  
   河北固安人尚建国告诉我,83年他在甘肃省第一监狱服刑,他号里有个人因偷了一只
  皮夹(里面只有5元钱),被判刑15年。此外,他还见证了两起改判。一起是强奸案,另一
  起是调戏、伤害妇女案,均被判处10多年徒刑,并已服刑4年。“严打”一来,竟然都被改
  判为死刑,涉案4人都给拉出去了!
  
   两个我的同学。一个姓史,女性,因为和九个男性同睡一炕(不一定是和所有人发生
  关系)而被判死刑。一个姓刘,因为前女友反告他强奸,先是判七年,后女方家属上告,
  改判死刑。行刑的时候我去过现场。
  
   1982 年,迟志强到南京拍摄影片《月到中秋》时,“八九个男孩和女孩经常在一起
  玩,听着邓丽君的《甜蜜蜜》,跳贴面舞,看内部小电影”(迟志强语)。当时,他们根
  本没在意这种“超前”的行为是否影响到邻居休息,更没有想到是否引起了邻居们的反感
  ,迟志强甚至还轻率地与一个女孩子发生了性关系。结果,当 1983 年席卷全国的“严打
  ”运动开始后,正在河北完县外景地拍摄《金不换》的迟志强突然被南京市公安局拘捕。
  原来,迟志强他们几个年轻人在南京时的行为,被邻居告发为“跳光屁股舞”,“集体搞
  不正当男女关系”了!此事被媒体披露后,一时间全国哗然。江苏省审判委员会迅速做出决
  定:迟志强一案,所有涉案人员均按 “流氓罪”论处;迟志强的行为已构成流氓罪,监禁
  4年!
  
   我们单位在上法制课的时候,老师给我们讲了一个83年的案例,一个女孩夏天夜晚在
  自家院子里洗澡,这时同村一个年龄相仿的男孩从门前路过,因院墙较低随便伸头看了一
  眼,被女孩发现,该女大叫“流氓”,男孩被抓,随即被定为流氓罪给枪毙了

===========================================================================================================================看此文深感悲哀,那个年代人性被泯灭,人治代替了法治。谁对谁错自有后人评说,也许没有当时的严打就没有现在稳定的社会局面!一个特别年代的特别产物。
作者: mlhz81    时间: 2009-10-9 18:07

严打是政治的需要,包括现在的打黑,很多无辜的人都是政治的牺牲品。莫谈国是,不多说了
作者: kedi62857    时间: 2009-10-9 19:44

怎么不是死也脱层皮,那个年代谈恋爱似乎都会恐慌。
作者: 炜少    时间: 2009-10-9 19:45

真的是政治的牺牲品啊 老百姓真的不知道什么是对的
作者: gresko    时间: 2009-10-9 20:07

愚昧啊蛮荒啊,以革命和所谓正统自居,去创造一幕幕绝世的荒诞惨剧!其实是长期性压抑和仇富的病态社会人的集体井喷是爆发,呼唤民主的法制社会。
作者: yanshuizhong    时间: 2009-10-9 21:16

那个年代真的很荒诞  秦歌嘴都会判死刑 换成现在不知道有多少人死了
作者: 雨打醋坛    时间: 2009-10-9 21:59

总会有些别有用心的人拿那次严打说事,实际上当时再不用重典,社会治安就到了无法控制的地步.强奸,抢劫,杀人等重特大案件屡见不鲜.83严打属实有扩大化的不妥之处,但对于仍未从文革阴影中恢复的中国,结束无政府状态至关重要.

楼主的帖子也是多年前的老贴,并没尊重当时的社会现实,至于文中所提倡的性解放到底是不是民主的必要条件,也值得探讨.
就算在西方民主国家这种现象也不多见,或者说早已过时.偏偏有些国人拾人牙惠,可耻可悲.

活着的人没有资格嘲笑历史,因为你并未经历.
作者: 水遁.水龙弹    时间: 2009-10-9 22:24

在这里还是少说国家的事  这里不需要政治.  我们只是要已点点的快了.  就这样
作者: kiki1506    时间: 2009-10-9 23:01

记得那时候每个地方都下达有死刑犯指标的,乱世用重典
作者: 色男色女    时间: 2009-10-9 23:20

这么严重啊,幸好晚出生了几年,不然就我这个ID就得判死刑了
作者: yuyaosq    时间: 2009-10-9 23:30

这就是愚昧哇 老百姓就是玩具 人家想怎么玩就怎么玩 那时候的人估计出门只敢用眼色行事了吧
作者: shadow235    时间: 2009-10-10 00:10

又见迟志强,可怜的娃,命苦啊,被报纸给判刑了,否则现在绝对是大腕级。
作者: rao1970    时间: 2009-10-10 00:49

什么时候才有民主的法制社会。啊,我在虔诚的等待
作者: ccmdut    时间: 2009-10-10 13:17

挺5楼的同学哈,严打不是政治的需要,而是社会的需要
作者: maxmass    时间: 2009-10-10 13:28

现在这年代处女少的可怜..大家心态放平点吧...
作者: jayq    时间: 2009-10-10 13:33

法律只是统治下层平民的工具 那个时代需要的是压抑性冲动 于是非恋人接吻会被抓 这个时代需要的是鼓励性冲动 于是桑拿成了鸡窝
作者: 七上八下    时间: 2009-10-10 13:37

都是文化大革命的影响,冤死了多少人啊!可悲啊。
作者: 七上八下    时间: 2009-10-10 13:39

中国国情就是这样。以后我一定教育我儿子要当官。
作者: haohaogd898    时间: 2009-10-10 14:04

那时的严打就是厉害,记得上海市有几个高级干部的子弟都枪杀了,是胡耀帮亲自签名的,我们这里也有一个当众抢劫几元钱的被枪杀了
作者: special    时间: 2009-10-10 16:07     标题: 回复 6楼 的帖子

说的真好。
现在看的一些讲述那个时代的电视剧里都会或多或少的提到当时的治安问题。太不像话了,几个小青年纠结在一起,就可以在大街上拦截漂亮的姑娘,调戏甚至更进一步。
那样的社会情况,也只能不矫枉过正了。
作者: qh0812    时间: 2009-10-10 18:19

看过这些介绍,想来真不可思议,特殊年代的疯狂啊
真难想象我们的父母是怎样从那时走来的
作者: 晓风明月    时间: 2009-10-10 19:10

没有图片说明一下啊,纯支持楼主一下啦,有图片吗发几张啊
作者: jack326    时间: 2009-10-10 19:36

引用:
原帖由 色男色女 于 2009-10-9 23:20 发表
这么严重啊,幸好晚出生了几年,不然就我这个ID就得判死刑了
哈哈,严打,没赶上
作者: ricky07    时间: 2009-10-10 21:02

1983年,当时国内的经济形式百废待兴,加之在中国又出现了"二王",当时很多地区都有假冒"二王"名字的人在寻衅滋事!当时的国家领导人邓小平提出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的提议,所谓乱世用重典,经过将近一年的严打,社会秩序安定了,二王被击毙了,全国的经济形式好转了!但就可惜了那些被从重严打的人了!这是时代的产物!
作者: yuanzi000    时间: 2009-10-11 05:32

我觉得那次严打还是必要的,虽然事态发展的有些严重,有很多冤假错案,但是,不能否认严打中受打击的大部分还是该被打击的对象。而且就象人一样,被压抑久了,就容易爆发,社会也是,十年动乱,人性泯灭,大家都被阶级斗争压抑的太久,需要发泄,而这以发泄,发泄的太大太过必然导致一定的社会混乱,如果当时不严打,任由发泄,恐怕后果更严重。
作者: 露虎    时间: 2009-10-11 14:52

所谓治乱世用重典根本是放屁。
何谓乱世?何谓太平?有谁说得清楚?
当今中国是太平盛世还是乱世,谁又能给答案。
法律的目的不是剥夺人的生命。
希望随着中国越来越融入国际社会,法治能够更加健全。
衷心祝愿祖国越来越好。
作者: xiaoxinxin    时间: 2009-10-11 15:09

引用:
原帖由 yuping 于 2009-10-9 21:59 发表
总会有些别有用心的人拿那次严打说事,实际上当时再不用重典,社会治安就到了无法控制的地步.强奸,抢劫,杀人等重特大案件屡见不鲜.83严打属实有扩大化的不妥之处,但对于仍未从文革阴影中恢复的中国,结束无政府状态至关 ...
确实
老外婚前随便,婚后严肃的紧
搞外遇,一夜情?
被发现了不说道德,光法律上你就完蛋了
不说财产,孩子的抚养权捞不到都有可能


人家搞了性解放,后来发现情况不对把裤子又穿上了
我们这里到好,这裤子是怎么提也提不上了
作者: nelsonsmt    时间: 2009-10-11 15:20

严打时杀了很多人,虽然有点过,但是压住了邪气,值
作者: zhangbodanxia    时间: 2009-10-11 17:57

83年,那一年,南方一条小村庄里,这年一共出生了八个孩子,其中七个是女孩子,只有我一个是男孩。看上面的事例,真是吓死人啊,滥用死刑,恐怖
作者: abbasside    时间: 2009-10-12 11:10

无论当时是什么样的生活或政治环境,从一开始给公安定多少任务就决定了一批冤假错案的发生。珍惜生命,远离警察。
作者: 人员轮流    时间: 2009-10-12 12:27

现在更应该严打
以前是小事大罪
现在是大事小罪,或者无罪
作者: 天空456    时间: 2009-10-12 14:26

其实现在社会上才真正需要一次83年似的严打 而且是势在必行 贪污和流氓连在一起打 打他个一 贪污一涉黑 就让他们哆嗦 不知道胡总他们有没有这个力度 现在都什么样了
作者: 天空456    时间: 2009-10-12 14:29     标题: 回复 22楼 的帖子

什么你父母是怎么过来的 只要老老实实的过日子就什么事都没有 怎么没有随便逮过一个就枪毙的 不都有点事吗?
作者: wanghaibo    时间: 2009-10-12 15:24

83年真有严打吗
而且还那么严重
的亏我晚出生几年
作者: cc56701114    时间: 2009-10-13 06:09

不光是那个时代 就是现在中国这样的事情也很多 只是没有这么明显了 我最看不起中国的司法机构 我们家那边的企业就经常被司法机关勒索 他们仪仗是司法机关强制的让我们地方企业给他们这些人出钱盖房子
作者: kfeng    时间: 2009-10-13 06:28

83年刚好是出身的时候,后来听父母有提起那时候的严打,乱世之中必须用重典的,中国地广人多,有时候必须这样
作者: xianggetian    时间: 2009-10-13 09:46

乱世用重典,可是法律呢?我们的法律是干什么用的?首先从高层就没有依法治国,全凭某个大人物的意志,这是我们国家的悲哀。即使是现在,这种人治大于法治的怪现象不也还是在我们社会中屡见不鲜吗?君不见最近发生的山西煤矿整合事件。煤老板的合法权益根本得不到保障,还不是政府一句话一个文件。就把煤老板的财产剥夺了。社会主义国家的建设最重要回归到法治之国的路子上去,那才是正路。社会主义也需要有一个逐渐完善的过程啊。希望这个过程越短越好。
作者: leon2001ok    时间: 2009-10-13 10:25

时代的悲剧,就如文化大革命的时候,谁敢在政治上说错一个字
作者: qq19841011    时间: 2009-10-13 10:35

幸亏当年我才一岁,要不真是太恐怖了,连门也不能出了
作者: ngb0519    时间: 2009-10-13 14:50

那个年代真的很荒诞  秦歌嘴都会判死刑 换成现在不知道有多少人死了
作者: jasonshen1004    时间: 2009-10-13 15:44

政治的牺牲品,我也倾向于这个观点.什么社会治安差啊什么的借口,应该拷问的是政府和某党的良心和执政能力!
作者: wswyysw    时间: 2009-10-14 20:10

引用:
原帖由 色男色女 于 2009-10-9 23:20 发表
这么严重啊,幸好晚出生了几年,不然就我这个ID就得判死刑了
你的回复很经典啊,不过确实庆幸我们晚出生20年
作者: 红尘摆渡    时间: 2009-10-15 00:34

乱世需用重典,当时的情况真的容不得半点疏忽,
公检法都被砸滥了.
作者: 天涯独飘人    时间: 2009-10-16 13:08

是真的吗?老百姓真的不知道什么是对的??
作者: xiancd    时间: 2009-10-16 13:32

不可否认那个时候错杀了一些人但是现在更需要严打,我是这样认为
作者: 龙渊222    时间: 2009-10-16 13:40

确实,严打是一种政治的需要,如果在社会某钟情况比较多时,甚至影响到了国家形象或者国家的稳定时,严打就会开始。
作者: rqycn    时间: 2009-10-16 13:49

严打这完全是政治需要,是一个法治国家不可能发生的事情。这只能让我为我们的法律悲哀。什么叫严打,什么叫从重?法律规定了该怎么判就怎么判,哪能由政府,由上级,有某些不可告人的目的而随意判决。所以错判,重判就是在所难免。
作者: 9582917    时间: 2009-10-16 15:21

中国那时候国情不好,中国有句古话:万恶淫为首!
作者: 夕阳剑影    时间: 2009-10-16 17:01

乱世用重典这话不错,可是像这样为某种需要就乱杀人,实不足取
作者: xxxddd521    时间: 2009-10-16 19:59

横空出世,莽昆仑,阅尽人间春色。

飞起玉龙三百万,搅得周天寒彻。

夏日消溶,江河横溢,人或为鱼鳖。

千秋功罪,谁人曾与评说

在那样一个政治体制下,只能老老实实本本分分的无奈
作者: long045    时间: 2009-10-16 21:03

以前的年代真是。。。。
现在的女人,只要不是重婚和卖,和多少个男人上床法律都不管
作者: yuanjing    时间: 2009-10-16 23:55

83年严打,确有其事,也存在一些过重的量刑。不过没有楼主所列举那么不负责任。
以上事实90%严重扭曲了事实,或夸大其词,或无中生有。主人公多为“某青年”,“某男,某女”,根本没有立足点。事实绝不是寥寥几句话说得那样简单。
另外,在中国,无论是三十年前,还是现在,“严打”都是必要的。法律上的过分“民主”,只保障了犯罪嫌疑人的权益,确没有考虑到受害者的痛苦。客观上纵容了“强者”欺压“弱者”的势头。比如说:婚外性行为,很多人都支持把它划为“道德”范畴,而非法律问题。
其实仔细分析一下,支持这种观点的人可能多为衣食无忧,饱暖思淫欲的那种。总是站在自己的立场上去考虑,我有钱有势,有手段,看到谁的老婆漂亮勾引一下,弄些个马子满足自己,又没偷没抢,没危害国家,有什么大不了的?还搞什么拘留,判刑?
但是,事情反过来可能就没那么简单了。对于一些有钱有势有背景的人来说,他可以在外三妻六妾,可以霸占任何一位良家妇女。但是如果有人勾引了他的老婆,尤其是一介草民,那么他的第一个想法恐怕就是“做掉”此人。中国自古有“奸情出人命”一说,有人搞婚外情,就有人戴绿帽。命案往往由此而生。难道非要弄出人命之后,才要归到“法律”范畴吗?倘若真如很多人所希望的,把“性”问题道德化,那么西门庆早该平反了——多大点事啊,还要搭上那么多条人命?
如果知道自己的妻子成为别人的马子之一时大家都能够心安理得的接受,那时再去谈“性问题”脱离法律,应该是最恰当的时候。
作者: wo22730651    时间: 2009-10-17 02:34

不知道真相,所以保持沉默,但我想应该没有这么严重。
作者: xsq1125    时间: 2009-10-17 10:02

我们厂里的几个年轻人,下了夜班以后路过一个西爪滩,一起吃了一个西爪没有给钱,结果均被叛刑,从2年到5年不等。还有的是夜里把老师家里的玻璃给砸了,获刑一年劳改。这都是真事。不过我个人觉得虽然有很多事现在看来可笑,可是那几年的社会制安确实好了很多,现在虽然人们的法律意识增强了,所谓的人权也看重了,但是道德伦丧的速度也加快了。如果还像83年的时候那么严历,有谁敢去拐卖儿童、卖淫和抢劫。
作者: kingswuchen    时间: 2009-10-17 11:19

乱世用重典,当时连全国人大副委员长都在家被人杀了,能不严打吗,乱世就是应该杀一批人世道才能太平些
作者: lin2zhou    时间: 2009-10-17 11:27

晕唉,原来那个时候那么牛逼呢,动不动就枪毙
作者: luxing    时间: 2009-10-17 13:23

8394 对于60后和70后的人简直就是一场噩梦
就好象  解放初的文化大革命
作者: hjwxd123    时间: 2009-10-17 13:25

真的假的 怎么听着这么让人害怕啊
  哈哈
作者: hjwxd123    时间: 2009-10-17 13:27

难道人的本性就这么差吗损害别人  自己不一定收益
   无语
作者: llyybb    时间: 2009-10-17 13:28

社会的变迁对人们生活方式和价值观的影响如此剧烈,还好我们生活在当下
作者: loveyou1984    时间: 2009-10-17 14:10

同情啊,这个女的死的不值
不过在那样的年代里,敢做出这种事的女人不是大侠级别的,也可以独霸一方了
支持一下吧。
作者: yfdgwfmk    时间: 2009-10-17 15:42

确实是冤死了不少人啊,犯的错误在今天看来有得不值一提的.
不过在当年的情形下,不狠手不行了.
作者: shangshangde    时间: 2009-10-17 23:26

晕哦, 街上撒泡尿就给枪毙了。  这哥们真比窦娥还冤啊
作者: andylee217    时间: 2009-10-18 01:15

不杀不足以平民愤这句话,是相当扯淡的一句话
作者: 6887296    时间: 2009-10-18 10:14

那个时候的法制不健全啊 社会发展还没有到现在这种开放的程度 很多罪名放到现在都是莫须有
庆幸的是法制在不断的健全
作者: 劲霸男人    时间: 2009-10-18 13:48

乱世用重典,但是的社会太乱了,刚刚开放,搞个人承包,叫上当时的政治方向不明确,几乎是几天一个政策,这才几个,想象后来大大有名的安徽的傻子瓜子都挤进挤出前前后后,好好多年今天你可以搞个个体,逆天你就会变成波月社会,人民的资本主义,没收财产,其实现在有好多的大企业都是在那时从个人的转变成集体企业的,不得不说他们真是有先见之明。
作者: 马儿快跑    时间: 2009-10-18 14:30

八三年的时候,文化大革命的阴影还未完全散去.人们的封建思想还是很严重的,这样的事情很多,我都见怪不怪了
作者: qingerdeai    时间: 2009-10-18 21:31

疯狂的年代啊   多少人死于无辜啊 黑色的年代
作者: 2826727    时间: 2009-10-20 17:32

严打的社会震慑的积极效应是很小的,负面影响很大
作者: LGZ20092100    时间: 2009-10-20 18:04

有些案子用现在的眼光看,是判的太重了。但在我记忆中,好多都应该是罪有应得的,
作者: lad668    时间: 2009-10-20 18:15

感觉还是现在的社会好啊,和谐吗,精神是进步了。
作者: iawudngyx    时间: 2009-10-20 19:03

那年我刚懂事,我老家还下着雪,呼啸而过的大卡车上装的全是要公审的犯人,审完后可能就玩完了吧,
作者: yazifei    时间: 2009-10-20 20:45

那个时候喜欢重打和严判,主要是因为刑法不健全啊
作者: 不禁女色    时间: 2009-10-20 21:00

楼主也不必深感悲哀。
我们现在来讨论这场运动是不合适的,我们应该把这场运动放在当时的那种大背景下来看
乱世必用重典,恶疾须下猛药!
作者: 0603111100    时间: 2009-10-20 22:25

当时的流氓罪不知道现在还有没有了,反正和10个人有过关系的女人太多了吧
作者: zz8888    时间: 2009-10-20 23:02

时代变迁,刑法也在变,更适合当代社会,以后还在变
作者: jimujimu911    时间: 2009-10-20 23:10

当时的严打真带来了日后的繁荣了么?就如同60年代的那场浩劫又毁掉了多少人的前程和生命
作者: zjqjw900    时间: 2009-10-20 23:11

听过83年的严打,毙了很多,据说各个监狱都住不下了,有的地方专门腾出学校关犯人。
作者: cselite    时间: 2009-10-20 23:26

不同时期允许或者不允许做不同的事情,这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体现.
作者: msl001    时间: 2009-10-20 23:44

83年那个时候,官僚怎么还没有那么大势力,严打还能打出一些真东西。
作者: ren200008    时间: 2009-10-20 23:46

嫖的还能死刑呢,真够严重的啊...还好时代不一样了..
作者: billben    时间: 2009-10-21 00:11

83年严打经历过,上面一说,下面干活的什么都定大罪,黑暗啊
作者: natit    时间: 2009-10-21 01:14

呵呵,现在来看那个特殊的时代,真是让人感慨万千啊。
作者: 色中恶鬼    时间: 2009-10-21 09:52

只有在“西游记”里面才会出现的荒唐国家,是那个年代的中国的真实写照。这就是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吧!
作者: gaojianbo    时间: 2009-10-21 15:46

没有改革开放,没有解放思想,中国就会同现在的北韩一样封闭,83年的严打会在中国大地上时不时开展一次,人性也不会得到解放。让我们坛子里的色友们,面对如此宽松的环境,如此以人为本的政策,好好在心里感谢,几代领导人在改革开放中做的贡献吧!
作者: anglerw    时间: 2009-10-21 16:17

不论怎么说,83年的那次严打很多事都有点小题大做的意思,很多人经常因为平常的几句口头禅被判流氓罪判个3、4年。更有像LZ所说的处以极刑。
也许那个年代比较特殊需要用特殊方法吧。
毕竟我那时还没出生,很多的事都是听来的。“据说”!
作者: 3290429    时间: 2009-10-21 17:15

那个年代太离谱了,我们今天是无法理解的。我们邻村一个倒霉蛋去偷人家的东西,东西没偷着,一气之下在人家面粉缸里拉了一泊屎。结果被人逮住判了个死刑,你说冤枉不冤枉。那个时代太疯狂,那个时代太愚昧,疯狂的是政府,愚昧的老百姓。我们只能祈祷我们的政府执法要严明,用刑要慎重。不能把法院帽徽上的天平,玷污了。
作者: phenix118sm    时间: 2009-10-21 18:45

83年真的有那么恐怖啊,幸好那时候我才才出生,
不然的话,呵呵,不知道会幸免不~~~
作者: fuckdog    时间: 2009-10-21 20:33

那个时候83年也是改革开放初期 据说当时的社会治安相当必须性 如果不严打中国就完了 要看当时严打的情况
作者: wkpyapeng    时间: 2009-10-21 20:57

中国人的悲哀,政治上的失误,所有祝福那些冤魂早日托生,再度轮回
作者: haoyinke    时间: 2009-10-21 21:07

引用:
原帖由 yuping 于 2009-10-9 21:59 发表
总会有些别有用心的人拿那次严打说事,实际上当时再不用重典,社会治安就到了无法控制的地步.强奸,抢劫,杀人等重特大案件屡见不鲜.83严打属实有扩大化的不妥之处,但对于仍未从文革阴影中恢复的中国,结束无政府状态至关 ...
同意以上说法,当时全国正从文革的阴影走出来,真正乱的时候是文革,严打毕竟是针对违法犯罪的,而文革呢?不用我说,稍有历史常识的,大家都知道那段历史,那才是真正的乱世。武斗成风,风气一直延续到文革结束。当时如果在不用重点,对于当时的社会状况,恐怕什么政策方针都要如同废纸了。
作者: stewart1977    时间: 2009-10-22 14:00

这样的傻比事今天的中国也天天在发生,没办法
作者: shanxiguomao    时间: 2009-10-22 14:06

严打这类的事情更像是一场运动。干嘛不平时就做好工作。
作者: 雪舞    时间: 2009-10-22 14:15

严重同情那个年代被冤枉和屈死的人们  什么叫流氓罪 要真有的话我们论坛里的这些人都要被枪毙  所有的小姐 和嫖客被枪毙 按摩的被枪毙 拍人体的和人体模特被枪毙  印黄书的看黄书的被枪毙  基本上中国剩不下多少了    只有学龄前儿童 和尚 尼姑  90岁以上的   痴呆的 植物人    以后要靠他们建设我们的祖国了
作者: a8651444    时间: 2009-10-22 14:29

每个时期总是有那个时期的特色啊
很多事情我们现在看到了会感觉不可思议
作者: mars1890    时间: 2009-10-22 14:44

乱世用重典啊  要在重庆也这么干 啥都不用审了
作者: hello999    时间: 2009-10-23 06:55

时代造就这样的事情 大家也是没有办法的 谢谢楼主·
作者: 1410237    时间: 2009-10-23 07:39

特殊时期的特殊情况,也算是特色吧,过去的事情谁也说不清楚。
作者: laoyezi1313    时间: 2009-10-23 08:35

不知道怎么说了,现在的社会和以前的社会,让人懂不了
作者: 24110    时间: 2009-10-23 10:18

乱世用重典,严打也是应该的,以后社会发展了这种方法就用不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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