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

[原创] 也谈民主、选举和现行的美国选举和政治制度

0

还是老兄厉害

我自己觉得已经算是撇下一般的政治论,从哲学角度来回答那位老兄了,没想到你更厉害,直接从数学角度进行了反驳!佩服佩服。

的确,Son520老兄的文章里那个薛史林的例子问题很大,他列出了三个候选人和三个评委,也让每位评委给每个候选人排了序,可是在计票时却只让每位评委投一票!那评委排的序还有何意义呢?

其实,国外的选举制根本不是像Son520老兄想的那么简单,他所认为的那种一人一票的选举制度比较接近于现实世界中的相对多数选举制度,比如台湾的总统选举制度,优点是执行简便,缺点就是容易出现微弱多数胜利的情况,有点像他说的“独裁者”情况。比如当初陈水扁就是以不足40%的得票率当选的。

而在大多数民主制度比较先进的国家,都不会采用这种方法,宁可采用比较复杂的方法来回避这些问题。比如绝对多数制度就要求候选人必须获得一定得票数,否则即使是多数也不能当选,如果没有人达到要求,就进行重新选举。

而更多的国家采取的是比例代表制,而在下面还分为最大余额法,最高均数法等等,总之,国外的民主制度发展至今,已经从理论上和实践上大大发展,虽然还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和漏洞,但是已经远非Arrow理论能驳倒的了。

所以我认为,Arrow理论的最大作用就是,首先,否定了世界上有方法保证“绝对民主”,这一种极端的观念;其次,提醒了西方国家不断改进自身的制度。

但是Son520老兄却把它当作反对民主政治的工具,这不能不说是另一种形而上学了。

不过,我还是比较佩服Son520和Freeabc两位老兄的钻研精神的。看得出来,Son520老兄也并不是照抄原文的,两位的这种较真劲头,我觉得是我们国家一向比较缺乏的,希望与两位共勉。

[ 本帖最后由 runot2far 于 2010-10-31 07:06 编辑 ]
本帖最近评分记录
  • ssTory 金币 +18 回复认真,鼓励! 2010-11-3 10:29

TOP

当前时区 GMT+8, 现在时间是 2025-3-24 03: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