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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O的时政点评:关于中国情况的一些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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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oskarlre 于 2008-11-14 08:49 发表


几千亿来公款吃喝,几千亿来养活公车,几千亿来出国“考察” 这个具体统计在那里? 需要有详尽的back up。

另外北朝鲜人未必不幸福。。。。
不需要统计的, 看看《关于党政机关汽车配备和使用管理的规定》
部长级和省长级干部配备排气量是3.0包括3.0升以下的,价格在45万块钱以内的轿车,副部长和副省长级干部采用的是3.0,价格在35万以内的轿车,党政机关的其他公务用车,一般排气量是在2.0以下,价格在25万元以内。(无怪最近宝马可以入围采购名单啊)

至于采购金额, 大概的数字: 2003年350亿,2007年700亿,2008年800亿。可以非常肯定地说, 突破千亿绝对是近年的事情。

然后我们可以去看看 2007 年教育开支, 3.2%, 1600 亿左右; 公共医疗开支: 2.4% , 1200 亿左右

[ 本帖最后由 CGabriel 于 2009-6-14 15:3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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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oskarlre 于 2009-12-8 05:05 发表
美国当年发生什么? 资本家把牛奶往河里倒, 然后百姓吃不上饭。

你觉得在中国可能发生么?

还是那句话, 资本控制的政府, 和政府控制的资本,最根本区别在哪里?
请看正统的宣传,新闻联播报道:最近广西有大量的香蕉烂在田间地里,农贸市场,甚至丢弃在路上。然后,最近气温下降,不时会见到流浪者冻死在路边的新闻。 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这种情况,并不是封建社会的专利,也不是资本主义社会的特征,更不是社会主义可以豁免的,只要人类社会依然有阶级的存在,就不可避免。

请阅读共产主义的终极教义----资本论,上面写的很清楚,这是由供需关系,以及盲目扩张的市场决定的,与政体毫无关系。当然,绝对的计划经济可以解决这个问题,当真是要回到绝对计划经济系统内?

另外,资本控制的政府跟某特权阶级控制的政府,从根本上说的确没有区别。

但就目前的情况,资本控制的政府起码会向他们的纳税人清晰明了地公布大部分支出,因为他们需要诱骗民众给钱;而特权阶级控制的政府则把所有的政府支出列为国家机密,因为他们从来没有想过诱骗民众,在他们眼里,专政就是获得他们想要的东西的最简单途径。我想,最近地方政府频繁依靠《城市房屋拆迁条例》对抗《物权法》就其中淋漓尽致的体现。

至于这两种区别衍生出来的现象,相信各大门户网站的社会版俯拾皆是,无需多说了。

[ 本帖最后由 CGabriel 于 2009-12-20 01:0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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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oskarlre 于 2009-12-20 02:09 发表
物权法....

我不知道有多少人去认真读过物权法.  也不知道多少人注意到和中国其它法律不同, 物权法一直没有实施细则. 没有实施细则的法律不过就和"我们要吃猪肉"一样的空泛口号

《城市房屋拆迁条例》则是有实施细则,行政效率的规定. 物权法干不过很正常

无论中美,只要是没有实施细则,法律不比放屁好多少...
是么,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这一条,需要啥实施细则;民众有持枪的权利(当然,这一条非常囧),需要啥细则。
举个例子,权利法案的第一条:国会不得制定关于下列事项的法律:确立国教或禁止信教自由;剥夺言论自由或出版自由;或剥夺人民和平集会和向政府请愿伸冤的权利。
就为了这一条,美国佬打了多少次官司,同时又被滥用了多少次?就已经充分的证明这一条的细则时十分十分模糊的。
但是,也正是无数次的官司与滥用,证明了这一条法律正在起作用。

就正如你举得例子一样,喊出口号:我们要吃猪肉。一下步就是应该想想咋样能够吃到猪肉,然后尝试养猪,屠杀。要是出问题了,检讨,重做。而不是坐在地下,干等天上掉块熟食下来。

而我们的法院,立法机构,司法机构。就是这样干等着,以没有细则推卸着责任。难道没有细节,案件就可以当没有发生过了吗,法律保护的权利就可以受侵犯了嘛? 那样的话,怎么样检讨,怎么样修改法律,怎么样增加细则?

平心而论,美国佬的司法系统也是相当懒惰的,他们也不愿意主动增加细则。但起码,美国的公民有上告至最高法院的可能,诸多的法律,就是在民权与特权的角力中诞生。而我国的公民呢,同样是因为没有“法律细则”的保护,无法伸张自己的权利;由于没人伸张权利,也就没有新增“法律细则”的可能性,如此反复,恶性轮回。

所以中国就有一个很奇特的现象:希望增加法律保护自己权益的,无法发出自己的声音;而有能力增加法律的,则不愿意添加任何细则,因为那会损害自己的权益。

以至于目前任何有损特权阶级的东西,例如物权法,公布官员财产之类的,举步维艰。因为那是与虎谋皮的事情,民众的利益,在他们眼里,不得一提。例如只要是他们想拆的房子,总能够找到一两条理由,然后扣上违章建筑的帽子,一拆了之。
而有利于特权阶级的事情,例如各地的“听涨会”,即使漏洞百出,诸如伪报代表身份,妨碍代表发言,或者请来一个在“听涨会”上打瞌睡,轮到发言的时候抽出稿子照念赞成的代表,则统统毫无障碍,顺利通过。

因此,所谓的“细节”,无非是忽悠你而已。

当然,也可以说是其他国家也有这种现象,仅是国内比较盛行得多而已。在某些人眼里,就是五十步笑百步,但是我认为,五十步总比百步好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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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oskarlre 于 2009-12-21 03:10 发表
事实上联合国也不会为任何一国的公民的人权买单。 因此天赋人权从何谈起? 而支付每个国家公民这些权利的,恰恰是本国的政府。 对于中国就是共产党和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国政府。如果一个人认为一个政府无法支付和美国政府能支付的“人权”同等的福利给自己国民,那就应该倒台,我无话可说。这摆明了不给穷人活路。 美国的“人权”是靠占据世界上42%的资源来的,中国按人口比率要多少? 42%*4 = 168%?
天赋人权这个问题太大啦,还是讨论一下现在中国的情况吧。

其实资源的问题,小平同志三十年前已经给出答案。当年中国在举国皆穷的时候,提出: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先富的带动后富的。也就是这一原则,才让中国生产出越来越多的资源,从而摆脱贫困。

那是经济上面的改革,权利上面的改革也不应该一定要搞大锅饭,能不能:让一部分人先收到保护,受到保护的带动没有受到保护的?

中国的有那么多“国际大都会”,例如上海,她没有与美国佬完全相等的资源,总有美国佬的三分一,四分之一吧。(请忽视上海现在的楼价向超英赶美的方向发展..)那么我们是否可以先保护上海市民的三分之一,四分之一的权利呢?事实貌似完全相反,远的有周正毅案,中期有倒下的“楼脆脆”,近的有用燃烧瓶大战铲车的潘蓉。他们不应该受保护吗,他们所在的政府没有资源保护他们的市民吗。就直观点说,看看上海市政府的车库,如果上海市政府穷到连公务车都买不起,大概我就相信上海市政府“因为资源不足,无法保护人民的权利”。

或者我们可以回望七十年前,在那个风雨飘渺,战火连天,内忧外患兼至的年代,那些“土匪军阀”们是咋样施政的

军阀刘文辉:政府房子比学校好 县长就地正法(摘自凤凰网)
http://news.ifeng.com/history/zh ... _7180_1473260.shtml

我也认为这种做法非常的野蛮。但就是在那个年代,出现了王淦昌,钱三强,杨振宁,邓稼先,华罗庚等等一颗颗明亮的学术大师。而现在呢,在“科教兴国”的大旗下,在如此“充足”的资源下,我国培养了多少个大师?钱老临终前的最后一次系统的讲话犹在耳边啊!

咳,扯远了,回到资源的问题上来。没错,中国是资源很缺乏,但这不是啥事都不干的借口,更不是挥霍资源的借口。因为七十年前,中国人已经证明了,即使是更少的资源,也能够做更多的事情。

唯一的区别,就是当权者是否愿意而已。

ps:中国人无法强迫当权者把自己纳的税用在自己身上,因为政府支出是国家机密。 -_-!! 而且,我不相信这是啥资源的问题,就是愿不愿意公开而已,至于其原因,不说也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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