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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转]捞尸是你们知道的黑幕吗!杀人勒索才是你们不知道黑幕! [打印本页]

作者: 劲鸠    时间: 2009-11-13 23:10     标题: [转]捞尸是你们知道的黑幕吗!杀人勒索才是你们不知道黑幕!

希望有能力的人将这个帖子顶起,围观者能耐心看完
我是长江大学一名大三的学生,江汉石油学院是长江大学的前身,学校有相当多的地质、水文方面的专家,今天上课学习《XX地质学》(隐去课程的准确名称避免被人肉),老师在讲到海洋与河岸沉积的水动力问题时,提起了捞尸事件。
老师给我们的说法是,那些打捞公司是变相杀人再勒索捞尸的。
“如果海平面上升20米。。。长江的河岸将形成。。。。。。。(省去提起话题的课程内容)。。。。。。。。。。。。。。。。。。。。那些打捞尸体的人,常年在事发水域,把事发地点的水下的暗流了解得十分清楚,一但有人落水,他们的渔船就在落水者被暗流卷走的方向上拉网,用网挂住落水者,由于落水者可能已经在挣扎时耗费了力气,沉下去被网挂上就几乎不能再挣脱,这个时候,沉在水下就无法露头,岸上的人肯定有人着急要求帮忙捞尸,这个时候他们就开始漫天要价了,谈价钱搞勒索不是为别的,就是为了拖时间,因为人溺水半个小时之内,救活的可能性都还是有的,捞了活人就算是救人了,钱也没着落,所以先把人捞住,谈好价钱,等落水者亲属送来钱,钱到了手再把人捞出来,这个时候往往已经过了1个小时了,人肯定已经死了。。。。所以捞尸者就是非常熟悉那里的水动力条件。。。。(省去课程内容)。。。这个事情网上也有人爆料了。。。。。”

爆料内容:


“我生活在3个大学生死亡地方的江堤下的荆堤小区,直线距离100米内,在那块水域,有15年以上的游泳经验。每年夏天的暑假期基本上无一天例外地在那游泳。下雨也去,包括98年那年发洪水的时候也无例外地在那游。

  我只是看见现在网络上的大量抨击沙市人的素质低,什么见死不救的观点,忍无可忍地发表这篇文章,以我15年的亲身经验给大家分析过程。我没亲眼所见,不过我见过起码数百起宝塔河区域这样的事情,或者说是类似的。绝无夸张。"
      其次,说一下人为的因素,住在长江边上(主要是指宝塔河那里)的人都会在孩子小的时候这么教育“看见有人掉下去了千万别去救,不然你自己也要死”。看了这句话是不是觉得人性很残忍?不是的,这是事实,宝塔河边上每年死多少人大家知道吗? 报纸,电视上?还是百度一下?去查下? 20多对吗?告诉你们,我一个暑假平均每天都看见有人拉尸体上来,多的时候一天就看见拉出4,5具尸体。(一个救孩子的父亲,还有一个老奶奶带着2个孙子的尸体,以及一个从上游冲下来的,这是我看见的最多的一次)。所以,对那几个死亡20多的数据,看了笑一下也就算了。别当真。这一段是告诉大家,那段水域的死亡率有多高。
      这么时候说重点来了。差不多在8年前。在这段水域来了一票现在大家口中所谓的“渔夫”。他们开始来的时候专门打鱼,后来发展成了打捞死人,没记错的话在00年左右的时候一个死人的价格大约在2500-3000左右,便宜的时候好像有过2000的样子。我能确定,他们不是沙市人。很简单口音不对,我和他们聊过。最开始只是单纯地拉死人上来。只有2个小船。到后来,我在一次偶然的时候和冬泳队的那群职业帮子去救一个人,快速游出去的时候,那船也动了,我以为他们是准备等别人死了又来打捞的(那时候他们已经发展成了一个口号,“只捞死人,不救活人”),我们也没准备和他们说什么,毕竟社会没要求每个人都是雷锋,最多我个人看不下去而已。但是郁闷的是,我游出去的路线,与他们的船开的路线,居然很巧合地会在某一点重合。于是我不得不绕一圈,先顺水后逆水绕过去。等我游到那溺水人的身边时候我的体力基本消耗2/3,剩下的体力要连自己带那个人一起拉回去,我一游到那边上就把游泳圈丢过去(我去长江无论什么时候都有一个用摩托车轮胎内胎做的游泳圈,且用麻绳系在身上,不离身),那个溺水的人估计是看见我了,伸手就抓我,瞎抓了2下,马上一手扣死我的颈部,直把我搞得呛一口水几乎见上帝。最后靠着游泳圈,我还是活着回来,不然今年就是我的2周年祭日。可能大家会更早地听说我这个名字,也成了“英雄”。
     最重要的一点就是那些所谓的发的帖子说的“黑幕”的那一些废话,我给你们说下什么叫真正的“黑幕”
  
     在人落水之后,“渔民”会马上活动起来,他们的船就开始发动,然后会在他们估计的路线上阻挡你的营救——是不是很像间接的故意杀人?可惜事实就是这样。
  
     然后当溺水的人沉下去之后他们马上会靠近那人,用网将那个人钩住(有的时候钩不住的那就没办法了),这个溺水的人就会被拖在船的后面,这时候溺水的人纵然清醒,也会在铁钩和网(那可不是一张小网,很有点重量的)的重量下,无法把头露出水面,即使没有清醒,从医学角度来说,溺水这么点时间也是能救活了。这就构成了谋杀。可惜啊取证太难。无法启动司法程序。等亲属去要求他们打捞尸体的时候,他们就会只专心谈价格,因为尸体的打捞他们不用关心,就在他们身后嘛.可惜你知道吗?不知道。你就必须接受那个价格。等价格谈好了,他们就开船绕一圈..然后回来,告诉你,人捞到了,该给钱了。最后看见的就是一个真正的死人了,无论是真死的,还是活着被“拖”死的。这才是真正的黑幕。这也是为什么这么多人却救不到几个人人,也是为什么一个3分钟就能完成的营救,却经常弄到15分钟之后还不能完成的原因。最后还弄个救的人死了,运气不好,救的人和被救的人都死了的结果。


补充:
     出 事的地点在荆州长江大桥的下游,离著名的明代镇江宝塔万寿塔200米远(也就是观音矶,荆江自湖北观音矶至湖南城陵矶),因为有一片沙滩,是长江大学学生春秋游常去的地方。我大一的时候也和班级的同学一起去过,因为有那片沙滩,和观音矶刚好形成了一个小的河湾,于是经常有人在这里下水游泳,但是长江水下暗流涌动,不平整的河岸使得这里十分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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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相一步一步水落石出了,我比较相信上面的这些说法,这帖子是我综合了几个人的帖子再发出来的,个人认为比较有根据性.这钱已经赚得天理不容了,但持续了8年都没人管,当地人竟然对此熟视无睹,不闻不问,直到出了压不住的事,才开始在网上流传.当地人团结起来难道还赶不走这帮人?也许只能怪人们太麻木,太懦弱了.

话题可能跟之前的重复了,但内容不一样,请版主手下留情
作者: kkndplay    时间: 2009-11-14 08:12

这仅仅是麻木吗,警察干什么去了,就算不是警匪勾结,至少也是警方不作为
作者: 1410237    时间: 2009-11-14 08:44

不可能这么可怕吧,怎么把人说的一点人性也没有了啊。
作者: xhx8816    时间: 2009-11-14 14:37

这个的存在肯定公安部门是知道的,不过现在有句话说的好,中国公安是全球最大的黑社会组织,那些捞尸的都是摆了码头的,公安就是台面
作者: wenlianwen    时间: 2009-11-14 19:43

他们不是打119了吗  119都干了什么 中国的社会 诶
作者: xmstq1    时间: 2009-11-15 00:51

儒家思想在国内还可以存活多久,不要等百年以后再丛国外传回来
作者: lmmausa    时间: 2009-11-15 01:02

看了帖子后无语了,明明就是杀人犯,司法部门哪去了,一群刽子手。
作者: 悠然的观星者    时间: 2009-11-15 04:34

好可怕,为了钱而杀人,人性可以卑劣到这种程度吗
作者: naruto520    时间: 2009-11-15 11:24

这么这事件在公众视线中慢慢消失的样子,很多黑幕都没有公开?是有人为之还是公众开始淡忘?
作者: stimulant3    时间: 2009-11-15 13:04

黑暗,这就是我们现在社会的黑暗,并且是谁都改变不了的。
作者: 聊聊    时间: 2009-11-15 13:33

触目惊心这就是变相杀人啊,这些人都怎么了?为了钱真的什么都干嘛?就不怕遭报应吗?
作者: 我是阿D    时间: 2009-11-15 13:55

不会吧,真他妈的如果是真的那就太吓人了。
作者: 002193    时间: 2009-11-15 14:13

当人们提出对某些事情的质疑时。
我们的职能机构在躲猫猫。
这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态度吗?
网上的热论对付不了官僚的麻木冷漠。这是社会的悲哀!
作者: ly10012002    时间: 2009-11-15 16:32

现在的社会确实比以前黑暗多了,而且还会越来越黑,我们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学会各种本领,减少被黑的几率,争取在黑暗中活的机会
作者: huangkai0121    时间: 2009-11-15 18:03

黑社会背景  无法取缔管理啊  当社会发展到一定程度(尤其是贫富差距到一定程度时)  社会大众就开始期待侠盗一类的人出现  这就是中国不断循环的社会发展史
作者: dhadhaaa    时间: 2009-11-15 21:39

恩 早看过了 完全是官匪勾结 鱼肉百姓
这种行为都可以被判为故意杀人了 :刚捞上来的时候就挂在船边上  但是谁知道死了没有 也许还有抢救的可能,他们把人就这么在水里边放着 阻止别人去救 就是故意杀人
作者: superddog    时间: 2009-11-15 22:26

了解了,坚决不再户外下水游泳,室内游泳套游泳圈的群众路过。
作者: qazsedcf    时间: 2009-11-15 22:46

如果这是真的话,实在是太可怕了,真是为了钱无恶不作,无所不为了。
作者: kbow    时间: 2009-11-15 22:46

这事全国闹了一阵,都说查,结果过了一段时间后,又没动静了。不大力查处还是没用的
作者: haolan068    时间: 2009-11-15 23:01

今晚刚看了凤凰卫视的“文涛拍案”,其中就谈到了楼主所言的金钱交易问题.可媒体同当地政府部门的态度是予以否认.当然事件目前还在调查之中.不过,既然政府已公布了初步的调查结果,再调查下去也只不过是对结论加以肯定罢了.期待中.
作者: skullctamp    时间: 2009-11-16 00:34

这个可以算是二级谋杀罪了,警察除了收罚款最热心之外就不能多干点正经事
作者: zls918    时间: 2009-11-16 01:38     标题: 黑暗的社会主义

一个一切向钱看的社会,一个全民想尽一切捞钱的社会,一个丧尽天良的钱也敢赚的社会!!!
作者: sss1004    时间: 2009-11-16 02:11

感觉这件事在逐渐的被人淡忘了,的确,人民需要一个挺身而出的“侠客”。
作者: wolfeat    时间: 2009-11-16 09:52

看了韩寒对这一事件的评论,我感觉他说到点子上了,职业捞尸队的背后一定有某些政府部门对他们的收入进行提成,因为有这些部门撑腰,所以干起来才有恃无恐,所谓的黑幕根本不能揭,影响社会和谐的。
作者: fleshmeat    时间: 2009-11-16 10:34

这个事情总结下来就两条:不要去陌生水域游泳,不要随便下水救人。其它的事情,还是让警察去坐吧。
作者: saom001    时间: 2009-11-16 11:53

把沙市市长撤职吧,这明显是管理者管理不力啊。

另外,我觉得有点从耸人听闻。也不大和逻辑,能杀人,直接当杀手了
作者: zggsun    时间: 2009-11-16 12:07

经济社会为了追求最大利益化,无所不用其极,就活人不值钱就等人死了捞死人,前几年不还有配冥婚的吗,人贩子就把人杀了卖给配冥婚的人,人为了钱什么都会干,希望政府出台相关法规治治见死不救,为财害命的人
作者: spsis    时间: 2009-11-16 19:35

前段时间刚蹦出来“马路杀手”的名词,现在又出来“捞尸杀手”,以后还会有多少“杀手”呢我不去猜度

围观群众们从一开始的义愤填膺,再到后来的见怪不怪、泰然处之,似乎这种灭绝人寰的惨事只要不发生在自己身边都是可以理解的

套用鲁迅先生一句话:冷漠吧,冷漠吧,不在冷漠中爆发,就在冷漠中灭亡!

谢谢楼主发文分享,红心送上
作者: cs317729222    时间: 2009-11-16 19:46

这样的事情太多  这应该是管理者的问题啊
作者: 289364963    时间: 2009-11-16 19:51

看来为了钱什么事都有人做,更何况这只是间接杀人了!
作者: SM23    时间: 2009-11-16 22:53

這個基本屬實,
雖然沒親眼見過,
不過昨天(09年11月15號晚上)鳳凰衛視剛剛做過一期節目,
“文濤拍案”講的就是這個,
其中有一段說那個地方有個哥們游泳不錯,有次就在那個地方看見有人落水,
然后就往那邊游,結果這個時候旁邊的一艘漁船(就是專門撈尸體的),
劃過來,正好擋在他游向救人的方向。。。。
其它的就不說了,
那個節目的最后一句話很令人深思“這個水,可真渾啊”!
作者: 郁郁冰清    时间: 2009-11-17 03:34

我觉得由于有关部门不作为造成的人员伤亡,越来越多了,需要更加完善的监管
作者: jiankun2008    时间: 2009-11-17 03:59

这种事怎能靠警察来处理?中央台新闻播出广东东莞拐卖小孩事,当地警方每年上报说只有几十件小孩丢失案件,丢失小孩的家长们联合寻娃子,粗略统计就有两千多。你说靠谁?只能靠自己小心了
作者: weiwei3883    时间: 2009-11-19 09:46

捞尸组织是政府职能不完善的产物,消防队和公安局去了没有带工具转一圈又走了,而捞尸的又没有义务做这个事。。。我们骂只能骂他们缺德但不能说他们犯罪,都是这市场化经济闹的
作者: xhing    时间: 2009-11-19 16:09

大家一起顶起来吧,这万恶的社会啊,让人人性瞑灭
作者: xiqiguguai1225    时间: 2009-11-20 17:47

黑 !实在是黑呀!快来看看啊 现在导演们不是没什么题材可以拍吗?
把以上题材拍一部电影  也来把人性曝光一下啊!
我为死去的学生感到惋惜!
这个大堤的冤魂太多太多了啊 !希望有人来管一下啊
作者: yxf279926092    时间: 2009-11-20 17:58

儒家之道的中庸,让中国人连说话的机会也剥夺了,事不关己的思想也已经在中国人的大脑里深深的扎根!不要说社会怎么怎么样,只能说一些无耻之徒抓住了人们这样的想法导致现在的社会变成这样!不信的话,你可以看看你的周围,不管发生什么样的事情,看热闹的总比出来说话的人要多,多太多太多了!
作者: wwtili    时间: 2009-11-30 12:47

把这些人全部拉了砍了  这种事不下猛料不行
作者: xiaoyaolouzhu    时间: 2009-11-30 13:00

赤裸裸的人性泯灭啊,这帮人如果没有后台撑腰的话敢如此嚣张吗,典型的官匪勾结
作者: 夕阳剑影    时间: 2009-11-30 14:40

万恶的旧社会又来了,现在的人眼里除了钱还有什么,良心狗吃了啊,不,说狗吃了是侮辱狗了
作者: whathefuck    时间: 2009-11-30 14:53

哎中国人.为什么要这样对待中国人.钱真的那么重要?一点良心都没有了
作者: LGZ20092100    时间: 2009-11-30 15:00

说老实话。下水救人其实真的是不是人人都可以干的,我就救过人,差点没把命搭上,昏过去的好救点,那种在水里挣扎的,你要做好和他一起沉到水的命运,在人们经常游泳的地方,我想可以收点钱,搞几个人在那看着,会好点,搞专业一点。
作者: 爱里是    时间: 2009-11-30 15:12

共产党的社会已经是这个样子了.现实社会是以钱来衡量了,不再是以道德为标准了.悲哀
作者: liehuquan007    时间: 2009-11-30 15:13

这个完完全全的黑幕,媒体还硬生生的整成了先进典型。中国现在没有黑社会啊,因为统者就是黑社会啊。
作者: zqt88    时间: 2009-11-30 16:30

这是真的吗?如果是,那真的是太黑了,一点人性都没有!
作者: qiyueli688    时间: 2009-11-30 17:22

我呆了半天了 无语了 只能让我相信报应了吗 总会有人管管吧
作者: ztoo    时间: 2009-11-30 20:01

明目张胆的谋杀啊,这样赚钱的人,不怕招报应吗?早晚是不得好死!
作者: yu987543    时间: 2009-11-30 23:38

反正这社会,什么样的人都有了。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了果然很对。商业化一直这么浓!
作者: zsf11890916    时间: 2009-11-30 23:42

这样的人。我真不好说什么。哎,为了钱。现在啥人都有
作者: hxc66    时间: 2009-12-1 11:44

现在社会讲究的是和谐,只要不出事,就不会有事。向我们这边乱搭违章建筑租给人家做生意,守规章制度的人只能看,而那些违法的确赚了很多钱,这是什么道理。难道警察不管吗,讲和谐吗
作者: sengqx    时间: 2009-12-1 11:48

黑暗的社会黑暗的事情。太让人气愤了!希望严惩!
作者: 卡西莫多。    时间: 2009-12-1 12:54

那个叫陈波的杂种一定给当地的公安塞了不少好处 仅仅拘留了15天 这样的杂种枪毙后喂狗也不解恨
作者: 83ty    时间: 2009-12-1 13:04

因为社会黑,才有黑社会。
现在社会乱成这样跟上面有直接关系
作者: 流水之月    时间: 2009-12-1 14:00

不敢相信,但是也不能不说还是有一定道理的,真是无语了,这是什么世道
作者: so61    时间: 2009-12-1 17:18

这里有没有当地人呀,组织调查呀,要是真有此事,呼吁政府,媒体管一管呀。
作者: fkangel    时间: 2009-12-1 21:01

官费勾结不是一天两天了,没有官在后面,这些匪能这么嚣张吗
作者: kiss443773221    时间: 2009-12-1 22:20

现在为为什么会这样呢~~郁闷~~好多地方都有这样类似的事情~~希望全民素质提高
作者: aywz2010    时间: 2009-12-6 02:13

不会吧,这样等同于间接杀人了,这帮人太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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